2007年6月2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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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查获五千余双擅用奥运标志的球鞋
张方荣 陈沧海

  本报讯 昨天,温岭市泽国工商所在温岭市一公司内查获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足球鞋490箱,计5880双,案值10万元。
    当天,泽国工商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当事人擅自在生产的足球鞋与包装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被查获的足球鞋上标有“OLYPIC2008”字样,外包装纸箱与小包装纸箱上还标有“OLYPIC”字样及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
    据初步了解,这些足球鞋系当事人根据外商订单生产的,订单人与当事人均不能出示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许可合同,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目前,此案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奥运标志属特殊标志,比一般商标禁用范围更广。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会受到严厉惩处——除了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外,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大家在生产及开展广告宣传、促销活动时,应当注意学习有关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